为防止植物病虫害治理中的不规范操作,日前,我市出台《太原市植物检疫规范管理实施细则》。
近年来,我市植物及植物产品调运频繁,一些检疫性有害生物(如黄瓜黑星病、苹果绵蚜、红火蚁、香焦穿孔线虫、蔗扁蛾等重要有害生物)随蔬菜、花卉的运输、携带到处传播,来势凶猛,危害极大。为进一步规范种子、苗木检疫,加强检疫性有害生物调查监测与防控工作,省农业厅植保总站近日出台了《山西省植物检疫规范管理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市农业局植保站据此出台了《太原市植物检疫规范管理实施细则》。《细则》明确植物检疫执法主体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正式设立的植保植检站,其执法主体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全市各级植保站要认真开展有害生物的普查工作并严把调运关。认真履行国外引种检疫审批与疫情监测制度,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并采取防控措施,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