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市长分管城市建设管理、国土、规划、环保、旅游、文物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市建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市政局、市园林局、市房地局、市执法局、市人防办、市地震局、市市容环卫局、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协调联系:省地质勘察局及煤田地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