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
公开户籍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民用爆炸物品及其他危险物品管理、枪支管理、边防出入境管理、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管理、禁毒管理10个方面的许可审批项目,彻底禁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审批事项均按有关规定在审批时限内办结。如无特殊情况,只能提前,绝不能延迟。其中,申领身份证、典当业等特种行业的经营许可审批、申领出国证件、新车注册登记、申领驾驶证、建筑工程消防审批等基本上都缩短为国家规定工作日的一半。户口登记、暂住证办理,只要符合规定、手续齐全,即可当场办理。对群众报警求助的,除不可抗拒因素,要求重大紧急警情城区5至10分钟到达现场处置,郊区10至20分钟到达现场处置。
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一经发现,除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外,还要如数退还款项。
投诉电话:0351-8309507、8309110,举报邮箱:gatjjw@126.com,投诉地点设在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和监察室。各地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24小时接受投诉举报。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实行政务公开和首办负责制。对企业、群众和社会普遍关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国家有办结时限规定的,缩短办结时限;国家没有办结时限规定的,根据工作量大小,按照从简、从快原则,分别作出明确的时限承诺。
在办理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中,严格执行省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向企业和社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举报电话:0351-3083527、3037054,网址:www.sxldbzt.gov.cn。
省国土资源厅
所有20个行政许可事项,一律通过土地、探矿权、采矿权三个审批委员会实行公开审批;经营性用地和依法能够进入市场的矿业权,一律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开出让结果,定期在媒体公布。
全部审批事项严格按规定时限办理。其中,土地审批和矿业权设置,按照规划和国家宏观调控要求,优先保证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和“两区”开发建设项目,在申请材料齐备完善的情况下,建设用地项目预审,由20个工作日提前到7个工作日内办结或完成初审并上报;建设用地审批,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上报;对符合国家规定的矿业权新立登记,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所有审批事项接受社会监督。今后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依法进行听证。对审批管理和创优环境工作进行年度评议,实行末位淘汰,重新选任。举报电话:0351-6168340、6163997。服务电话:0351-6168422、6168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