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
将把燃气供气站点许可证审批、城市公交客运许可、建制镇和乡镇建设用地及人口规模核定、备案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核发、物业管理企业三级资质审批、廉租住房申请审核登记等六项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下放到市县。
省管工程项目逐步下放到市县管理,政府投资和涉及公众利益、公共安全等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项目,一律入市交易,严格评标程序,防止私下交易和暗箱操作。
在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做到三不准:不准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索贿受贿,故意刁难服务对象;不准乱摊派、乱收费;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或礼金、礼品。举报电话:0351-3074456,举报网址:www.sxjs.gov.cn。
省交通厅
在24项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中,需要实地勘察或省际协调的15个许可审批事项,只要符合条件、材料齐备,自受理之日起,在国家规定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超过时限,视为同意。涉及水运的5个行政许可或审批,只要符合条件、材料齐备,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超过时限,视为同意。其他4个行政许可或审批的事项,只要符合条件、材料齐备,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超过时限,视为同意。
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举报、申诉事项,有明确时限的,按照时限尽快办理;没有明确时限的,在备案登记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实行末位淘汰制,对以权谋私、效率低下、群众举报不作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351-4663059,举报网址:www.sxjt.gov.cn。
省地税局
对纳税人申办的涉税事项,实行内转外不转,并联审批,由首办责任人负责按规定办理或办结。对符合条件的,立即受理;手续不齐全的,必须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视为受理。
对纳税人申办的12大类70多个涉税事项,尤其是急办的、难办的和密切关注的税收优惠等事项,有法定时限的,严格按照已公示的比法定时限缩减40%的限办时限办结,没有法定时限的,必须按照已公示的限办时限办结。
对应办不办、超出限办时限、违规多征少征税款、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到位等税务行政过错行为严肃追究处理。举报、投诉、咨询电话:0351-4052212、4155977、4050160。
省工商局
推进“市场监管工作重心下移”,科学调整省、市、县三级执法事权,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省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其余全部下放到市县工商局,所有个体工商户登记年检一律委托工商所办理。
凡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外的所有前置审批,一律不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凡是国家没有明令禁止的领域和行业,都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凡是企业登记注册,一律实行“一审一核”制;凡是审批进大厅,大厅之外不审批。今年年底前,全省工商系统省、市、县、所要全部推行“一厅式”办公、集中分散的审批职能,方便企业。